首页
| 机构设置
|
通知通告
|
贾汪概况
|
办事指南
|
法律规章
|
网上服务
|
便民手册
|
相关网站
本站公告

增强法制观念

严格土地管理

办事流程
土地登记收件项目与要件
土地登记办理程序
丢失补证程序和所需材料
个人申请变更登记需材料
个人住房双证收费标准
土地登记申请书
相关知识
全国土地日的由来
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
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
1982年以来我国已制定颁布的主要土地法律、法规和规章
历届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
数字信息
我国土地市场的特点
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取得重要成果
友情链接

 

(一)办公室

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、文秘、行政管理工作。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、总结和领导交办的重要讲话、文件;归口管理土地、矿产资源信息、信访、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。负责办理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具、用品和固定资产的购置、使用和管理;负责行政接待、保卫、保密、办公自动化管理以及共青团、工会、妇联与机关党务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
(二)财务科

   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、事业经费、专项经费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;负责本系统财务综合计划、统计的归口管理;拟定实施局年度经费预决算、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计划;负责本系统行政、事业经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;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土地税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土地矿产收益金的征收、管理和解缴工作;  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。

    (三)法规监察科

    研究、草拟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法规、规章;负责有关法规、规章的修订工作。 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、矿产资源的法规咨询和组织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;办理有关行政复议、应诉事宜;组织开展土地管理、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;提出全区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,研究制定改革措施;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、矿产资源规划、地质环境规划、农地转用、土地征用、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、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;  负责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执法监督检查。

    (四)规划科技科

    制定并执行土地利用发展战略、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。地质环境规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及荒废土地开发整治规划、计划,并对规划、计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;参与拟定土地供应计划,拟定土地整理规划、土地复垦规划、为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;指导和审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;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;组织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;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;负责组织本系统科技成果的评审、推荐工作和土地矿产资源新科技的引用、推广工作。

    (五)地籍管理科

    管理城乡地政、地籍工作,负责土地调查、统计、确权、登记、发证、权属变更、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;承办调查处理重大土地权属纠纷;组织拟定地籍工作计划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。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的产权界定、资产确定,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土地资产处置。负责勘测测绘的行政业务和专业技术标准的行业管理,负责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;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认定的初审、申报工作。

    (六)耕地保护科

    负责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用地转用,土地征用的有关管理工作;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、耕地开垦、土地整理、士地复垦、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农用地转用报批管理等有关规定;组织基本农田保护;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事;负责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;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;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论证、验收;指导、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;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。

    (七)土地利用管理科

   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、交易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;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编制、审查工作;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;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,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;指导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评测,指导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,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;管理土地市场;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。

    (八)矿产资源管理科

    负责采矿权的有关管理工{仁;负责划定矿区方位,审核上级委托的采矿权评估结果; 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和保护规划,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:组织开展矿山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,推广先进的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法;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、储备、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,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督察工作,维护矿业秩序;依法调查处理重采矿争议、纠纷,保护合法采矿权宜;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信息系统建设。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。负责矿产资源储量、登记、统计; 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管理,以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的认定。

    (九)地质环境科

平定和实施地质环境保护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;负责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釆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,组织以山生态环境治理;编制和实施地质环境保护、地质遗迹保护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;指导地质环境和地下水动态监测、评价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;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;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。

 

  中共贾汪区国土资源局主办  贾汪区网络信息中心制作  建议使用最佳分辨率1024*768进行浏览
  
联系电话:0516-7714325 Email:lusiemens@21cn.com